有我MSN的朋友,應該都猜到
上星期小白受傷
傷勢不重
卻很倒楣的傷在很多部分的交接處(左大燈附近)
左前葉子板、左大燈、引擎蓋、前保桿、左前保桿飾條、左前保桿內支架、水箱架、水箱罩 
對方是貨車,傷了右後車燈和腳踏的鐵架歪了
 
偏偏小白剛滿兩歲(又11天)
保險才剛換成強制+意外
自己車體損傷要自己負責
 
VW車廠的副廠長陳先生真的很好心
一聽完事故原因,就教我處理方式
去警察局報案(不只是備案)
作酒測和筆錄(當然,也拿了張妨礙交通的罰單)
警察也請對方到案作筆錄(他也拿到罰單……爽!!!)
再去交通大隊申請事故分析結果
PS.幫我處理案子的警察弟弟很帥喔(也姓陳)!!!
 
我在和對方主管(又姓陳)聯絡要互留電話的時候(我人在派出所)
對方竟然直接虎爛我,說我一定是自己賠,叫我不必費功夫了
我冷冷的回應:反正依法處理,看結果再說
 
回到家,車廠陳先生告訴我
對方保險公司認定是我自己疏失,決定不賠
當下真的很鬱悶
因為對方是大公司,那個陳主管對我的口氣又很睥睨
覺得社會黑暗、沒有正義
在家悶了兩天,心裡一直覺得難過,快要發瘋
幸好有陳布丁小姐,才釋懷一些
 
修車過程中,車廠和保險公司都幫我照了很多照片,以便不時之需
今天通知我小白復原,可以帶他回家
好消息是,陳廠長告訴我,我的保險公司有幫我去看過派出所的紀錄
(真的是義務幫忙,因為我沒有保自己車子的部分)
對我是有利的(雖然不知道還要弄多久,但心裡蠻爽的)
 
當初會循法律途徑,其實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
只是想:若要自己全付,也要付的甘願一些,才不要被對方唬倒,便宜了對方
 
唉………本來對對方公司印象還不錯
(曾經看過他們的新聞報導)
現在…………拒絕!!!
反正他們家的東西也不是專賣
以後我要更愛小七和全家!!!
 
PS.這一次怎麼都遇到姓陳的
感覺姓陳的比姓林的還多很多……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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